广西推进环北部湾水上交通安全共享共治

来源:中国水运报    2024-05-27 09:41:16 [ 字号 ] [ 我要打印 ]

记者从广西海事局了解到,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工作部署,加快构建环北部湾水上交通安全共享共治新格局,近日,广西、广东、海南三地省级海事机构联合编制水上交通安全信息通报特别事项清单,扎实推进水上交通安全共享共治。

桂粤琼水上交通安全信息通报特别事项清单主要包括通航秩序、客滚船、载运危险货物及防污染、船舶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4个方面的事项。要求当出现:琼州海峡及海口港、徐闻港、北海港出现导助航设施标志妨碍海上交通安全的异常情况;外国籍船舶因紧急情况进入琼州海峡水域或违反《外国籍非军用船舶通过琼州海峡管理规则》;违反琼州海峡定线制航行规则和报告制航行规则;客滚船载运新能源汽车存在安全风险;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海口港、徐闻港、北海港许可信息等特色事项时,桂、粤、琼三地海事机构须坚持“应通报尽通报、应处置必处置、应反馈必反馈”的原则,立即启动通报和闭环管理,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广西海事局执法督察处处长蒋海荣介绍,下一步,桂、粤、琼三地海事部门将携手持续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切实提升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协作,推动打造共建共管共治的海事监管一体化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