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 管各社团,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2020年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0年3月12日
2020年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紧要之年。做好2020年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协同共治的原则,以建立新型信用监管机制为主线,以“信用交通省”创建为载体,聚焦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信用监管,加强交通运输信用信息记录、公开、奖惩和修复,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实支撑。
一、深入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
1. 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的通知》。编制印发《“信用交通省”建设指标体系(2020年版)》。结合交通强国试点工作,加强信用监管的部署推进和落地实施。(部政研室牵头,部内有关司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
2. 强化跨区域协作。在工程建设、交通出行、运输物流、行业执法等重点领域,研究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信用评价互认、联合奖惩互动、信用修复互通的跨区域信用监管应用,优化行业整体信用环境。(部政研室牵头,部内有关司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3. 推进“信用交通城市”建设。选择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监管需求迫切的城市交通运输部门,试点开展“信易行”等创新应用,建立健全全环节信用监管机制。(部政研室牵头,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4. 创新信用监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简化防疫应急车通行证办理,将伪造通行证和假冒应急物资运输的车辆、人员及企业法人纳入信用管理。探索在农村公路建设、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管理等方面,创新运用信用手段进行监管。(部政研室、公路局、运输服务司牵头,部内有关司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5. 做好评估总结。组织开展“信用交通省”建设成效阶段总结和第三方评估工作。召开全国“信用交通省”建设总结暨现场会。公布第二批“信用交通省”建设典型省份。发布一批典型信用应用场景和案例。推广信用监管中形成的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部政研室牵头,部内有关司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
二、推广事前信用承诺制,优化行政许可办理
6. 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依法依规加强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制定完善交通运输信用承诺制的项目清单、办理清单。在办理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时,按程序即时办理、优先办理。(部政研室牵头,部内有关司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7. 做好承诺公示。将信用承诺书在“信用交通”网站和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政府网站公开。将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不履约的申请人,依法依规实施惩戒。(部政研室牵头,部内有关司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8. 扩大承诺范围。鼓励交通运输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更多应用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充分发挥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加强行业自律。(部政研室、人教司牵头,部内有关司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
9. 加强落实落地。对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所有交通运输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并运用信用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部政研室、法制司牵头,部内有关司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三、做好事中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
10. 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开展2019年度公路建设市场、水运建设市场、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领域的信用评价工作。及时公布企业评价结果和从业人员扣分情况。启动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加大安全生产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工作力度。发布 2019年度安全诚信公司、安全诚信船长等诚信名单。(部公路局、水运局、安质司、海事局负责)
11. 完善记录和评价制度。研究制定《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 办法》。研究建立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信用评价体系,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评价机制。研究制定《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办法》。研究建立基于大数据的道路货运经营者信用评价机制,将信用评价 结果、处罚记录等信息公示,推动基于信用等级和风险类型实行差异化监管。推进机动车维修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研究推动内河交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违法行为信息库。(部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质司负责,部政研室、法制司配合)
12. 做好评价支撑保障。加强信用信息系统与行政审批、业务办理和办公信息系统的对接共享,发挥行业内信用评价的支撑作用。鼓励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信用考核评价。引导信用评价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活动。(部政研室牵头,部内有关司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四、加强事后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
13. 加强奖惩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目录》。研究在高速公路针对特定失信主体进行适当限制的意见。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研究实施信用联合奖惩。研究探索建立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研究推动内河船舶安全生产惩戒制度。研究交通运输科研诚信管理相关 制度。研究推进海事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明确海事“红黑名单”制度。(部政研室牵头,规划司、公路局、运输服务司、安质司、科技司、海事局负责)
14.发布奖惩名单。依法依规推进失信信息认定、共享和公开。发布2020年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守信联合激励名单。持续组织开展公路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名单报送和应用工作。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适时曝光一批交通 运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案例,发挥联合惩戒的威慑作用。(部公路局、水运局、安质司、政研室负责)
15.做好奖惩落实。推动行业深化落实国家层面已发布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规范失信联合惩戒。进一步建立联合奖惩的发起、响应、反馈机制,完善部省两级对象清单、措施清单和成效清单,依法依规开展联合奖惩工作。(部政研室牵头,部内有关司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16.加强信用修复。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并在修复完成后按程序及时停止公示失信记录,终止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加快建立完善协同联动、一网通办机制,为失信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向失信市场主体提供信用报告、信用管理咨询等服务。 (部政研室牵头,部内有关司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
五、推进信用政策法规研究
17.推进政策法规体系研究。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发 展的政策导向、法治保障、目标任务、方法路径等研究。研究制定《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研究起草《“十四五"交通运输信用建设纲要》。(部政研室、法制司牵头,部内有关司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六、加强倍用值息归集共享公开
18.发挥信用平台“总枢纽”作用。通过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部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归集整合行业信用信息资源。进一步深化水路运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推动行业现有各类信用信息系统的对接融合。完善和规范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一户式信用档案。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推动信用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修订行业信用信息目录和共享需求目录。全面应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部政研室、科技司牵头,部内有关司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19.加强数据分析应用。研究建立信用信息授权查询机制。 进一步完善“信用交通分”模型,严格限定使用场景。优化行业信用指数和地区信用指数模型。加强行业信用舆情监测,定期发布信用预警信息。建立部省两级信用监管预警处置机制。(部政研室牵头,部内有关司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
20.做好信用信息公开。进一步优化完善“信用交通"网站框架。加大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力度。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异议反馈和修正机制。(部政研室牵头,部内有关司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
21.加强信用信息保护。加大对市场主体信用权益保护力度。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严肃查处违规泄露、篡改信用信息或利用信用信息谋私等行为。(部政研室牵头,部内有关司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七、持续推动政务诚信建设
22.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持续提高行政执法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部法制司牵头)
23.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公开与信用信息相关的政府信息。研究制定2020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及时向社会公布完成情况。(部办公厅牵头,部内有关司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24.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交通运输机关事业单位出现违法失信行为的,要通报上级主管单位;工作人员出现违法失信行为的,按规定通报所在单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部人教司、政研室牵头,部内有关司局、省级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负责)
八、推进行业诚信文化建设
25.加强诚信宣传。组织开展2020年“诚信建设万里行”“信用交通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推动信用交通走进车、船、路、港、站、场,走近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充分发挥“信用交通”网站群和各级交通运输政府部门网站作用,讲好交通“诚信故事”。部省联动加强舆论引导,发布行业信用政策信息,宣传诚信典型、 曝光失信案例。(部政研室牵头,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26.培树先进典型。培树一批交通运输领域的道德模范、诚信 之星等先进典型。开展“向诚信典型学习,做守信交通人”活动。(部政研室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