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局之年。为充分展示、记录2021年珠江水运发展历程,我局拟组织开展“2021年珠江水运发展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推动行业治理现代化,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记录和总结一年来珠江水系改革发展过程中具有代表性的重大事件和重要成果,营造珠江水系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珠江水运人积极投身珠江黄金水道建设,共同推动珠江水运乘势而上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二、组织机构
“2021年珠江水运发展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由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主办,珠江水运杂志社承办。成立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珠江水运杂志社。
三、评选范围及标准
面向广东、广西、贵州、云南、海南等省(自治区)范围内的交通、港航、海事部门,港航企业及行业协会,推荐并评选出10件影响珠江水运发展的大事。
十件大事原则上为发生在2021年期间,评选的十件大事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对推动珠江水运发展有重要意义的、社会关注度高的事件、活动或会议。
(二)具有创新性,填补珠江水运发展历史空白,或在全国水运发展史上取得重大进展与突破的事件。
(三)珠江水运建设中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取得重大进展。
四、推选方式
评选活动采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各省(自治区)交通、港航、海事部门,港航企业、行业协会均可作为推荐单位。各单位将推荐的候选事件材料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并开展网络投票,根据综合得分确定入选事件名单。
五、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即日起至2021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提名推荐。
12月15日前,各单位根据活动要求广泛宣传、发动、遴选,按照评选标准确定推荐名单,填写“2021年珠江水运发展十件大事推荐表”(见附件),并把相关文字材料、图片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材料要求如下:
推荐表:事件描述不少于300字,可另附页。需盖章后传真、扫描电子版发送到组委会邮箱或邮寄到组委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图片:不超过10张,采用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800万像素(3264×2448),以横图为主,附图片说明。
(二)集中评选。
12月20日——2021年12月24日,组委会组织业内专家进行评审。同时,承办方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展网络投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网络投票结果,按照权重比例进行评分及排名,排名前十的即为十件大事初选名单,对社会进行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
(三)发布及宣传。
2021年12月底,十件大事名单确定后,在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组织召开的年度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及社会进行通报,并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六、有关要求
开展珠江水运发展年度大事的评选,对宣传珠江水运改革发展的成就,提高珠江水运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激发珠江水运人建设珠江黄金水道的热情,推动珠江水运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积极有序推进评选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珠江水运杂志社马格淇
电子邮箱:755585270@qq.com(候选事件材料请备注名称为“2021年度珠江水运发展十件大事推荐材料+单位名称”)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8号广航大厦506号珠江水运杂志社
邮编:510090
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