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强化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西江航运干线待闸船舶保通保畅协调联动工作,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简称“珠航局”)会同广东、广西两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了《西江航运干线待闸船舶保通保畅协调联动机制》(以下简称《机制》)。为便于各相关单位更好地理解《机制》,抓好贯彻落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工作,强调要“提升保通保畅能力,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健康出行,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为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明确了根本遵循。西江航运干线是珠江水运最重要的干线通道,上接云贵、横贯两广、通达港澳,航道里程1077公里,自上而下分别有邕宁、西津、贵港、桂平、长洲5个梯级11座船闸,2023年过闸货物量接近3.5亿吨,其中关键节点长洲枢纽过闸货物量突破1.83亿吨,位居世界天然河流船闸前列。
近年以来,受枯水期上游来水不足、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加速、船闸通过能力受限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西江航运干线重点梯级枢纽船闸待闸船舶过于集中问题日益突出,亟需建立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船舶保通保畅统一管控、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现场指挥、协调联动、值班值守、总结评估等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应对待闸船舶过于集中的突发情况,加强船舶运营管理,不断提高船舶过闸效率,保障西江航运干线水运大通道安全畅通有序。为此,珠航局在深入开展调研、座谈研讨等工作基础上,牵头起草了《机制》,并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会议汇审、多次修改完善,于2023年12月与广东、广西两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机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主要内容
《协调联动机制》主要包括总体要求、组织体系、信息共享、船舶滞航情形划分、协调联动措施、总结评估、保障措施、附则8个章节,以及协调联动信息发布表和西江航运干线各梯级船闸上下游锚泊区划参考表2个附件。
(一)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的目的和要求,指出了西江航运干线待闸船舶保通保畅协调联动机制主要包括统一管控、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现场指挥、协调联动、值班值守、总结评估等7个方面机制。
(二)组织体系。成立西江航运干线待闸船舶保通保畅协调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明确了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形成由珠航局牵头,广东、广西自治区(省)交通运输厅,广东、广西海事局,以及相关属地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船闸运行联合调度机构等20家单位共同参与的组织体系,确保统筹兼顾、协调各方。
(三)信息共享。明确当相关船闸可能出现待闸船舶过于集中并达到一定数量限值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以及船闸运行单位信息共享的具体职责,包括信息收集、信息报送、信息公开、信息处理的具体要求。
(四)船舶滞航情形划分。为划分船舶滞航的不同情形,有针对性地采取协调联动措施,根据各梯级船闸上下游船舶锚泊情况,明确了干线各梯级船闸上下游待闸船舶数量限值(长洲船闸1000艘,桂平船闸700艘,贵港船闸600艘,西津船闸500艘,邕宁船闸500艘),将船舶滞航情形划分为第一至第四类,并根据船舶滞航情形类别采取相应措施。
(五)协调联动措施。针对第一至第四类船舶滞航情形,《协调联动机制》按照分类施策的原则,明确了各类别船舶滞航情形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属地交通、港航、海事和船闸运行等8个方面单位的具体协调联动措施,按照船舶滞航情形类别对待闸船舶实行相应的分段锚泊管理,可锚泊区域分为近坝段锚泊地、远坝段锚泊区、备用锚泊区、远距离备用锚泊区和支线锚泊区,减少船舶过于集中带来相关环保、安全、稳定风险,通过指导做好出港船舶吃水管理、加强水上交通秩序监督、适时实施倒闸运行等调度措施,形成保通保畅强大合力。
(六)总结评估。明确了第一、二类和第三、四类船舶滞航情形协调联动总结评估工作分别由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完成,按要求报送上级部门并抄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七)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加强宣传引导等3个方面的保障措施,确保西江航运干线待闸船舶保通保畅协调联动机制能够落地生根。
(八)附则和附件。明确协调联动机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附件为《协调联动信息发布表》和《西江航运干线各梯级船闸上下游锚泊区划参考表》。
三、实施要求
一是加强支撑保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船舶保通保畅协调联动工作的统一组织和指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基层单位保通保畅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为推动协调联动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加快推进落实。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机制》要求,贯彻落实统一管控、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现场指挥、协调联动、值班值守、总结评估等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应对待闸船舶滞航情形下的突发情况,强化对相关企业的监督指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相关具体协调联动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大保通保畅工作宣传力度,引导相关从业人员更好理解《机制》要求,提高站位、顾全大局,自觉遵守保通保畅协调联动工作相关规定,不断提升西江航运干线通航保畅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