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2019年5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20-83315986。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部署和部党组工作要求,统筹抓好珠江水运高质量发展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全年政务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09条,其中珠江水情、长洲枢纽通航、水运经济分析、航运运价指数等数据信息336条,发布和及时转载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解读28条,行政许可和检查信息等9条,调查征集、在线访谈、留言答复等交流互动类信息36条,部门(机构)职能、局领导信息和企业查询信息等栏目实现动态更新,局长信箱、留言统计、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等数据定期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政务公开渠道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开日常管理机制,逐条逐项确定公开信息属性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二是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杜绝出现表述错误和易引发负面舆情的有害信息,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及时、完整、准确。三是定期开展信息公开情况检查,查找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把做好政务公开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要求,常抓不懈、稳步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发挥我局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依托微信公众号、《珠江水运》杂志等媒体平台为补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取珠江水系信息的及时性、便捷性、准确性。二是健全完善网站季度考核机制,编制绩效整改方案,提升网站自查频次,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开展以评促改,提升各部门(机构)信息发布积极性,提高服务水平。三是丰富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组织完成局微信公众号“珠江航运”由“服务号”变更为“订阅号”迁移工作,发布频率由一周四次提高为每天无限次,有效提升局公众号关注度、推送频率、阅读量、信息发布量和时效性。据统计,2023年全年推送信息271条,单篇阅读量超过100的有80余篇,超过500的有10余篇,超过1000的有3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审核。对公开的内容严格把关、层层审核,保障公开内容高质高效。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三是组建网站工作群,推送先进经验做法,为各部门(机构)沟通交流学习提供平台。定期对各部门(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推动形成主动公开、准确公开的工作氛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2023年,我局自觉主动接受上级考核和社会评议,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也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珠航局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在信息公开建设、平台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有待加强。
2023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相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丰富程度及内容的准确程度,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平台建设,积极开设水系特色专题专栏,做好栏目更新维护,及时公布群众关切信息。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向公众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