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下称“珠航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详见珠航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二)公开形式。珠航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https://zjhy.mot.gov.cn/。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杂志、政务微信等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珠航局将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申请机构。珠航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63号。邮政编码:510110。联系电话:020-83315930(该电话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咨询,涉及投诉和其他业务类事项,此电话接听人员无权受理、不作答复)。传真:020-83315928。
(二)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可根据《条例》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按规定填写《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明确的“一事一申请”原则提交申请,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申请表》可在珠航局网站下载,也可到珠航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领取。
1.书面申请。
(1)邮寄信函方式。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后,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珠航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传真方式。
申请人按规定填写《申请表》后,将申请表及申请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传真到珠航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2.通过互联网在线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系统提交申请(http://zjhy.mot.gov.cn/zhapply_6868.html)。请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申请公开内容及获取方式等。
珠航局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后,到珠航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当面提交。当面申请时申请人应出据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现场当面申请时,如书写确有困难,工作人员可以代为填写《申请表》。当面申请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三)申请的处理。
珠航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进行登记,并按照《条例》规定作出答复。
申请受理日期按《条例》规定确定,若《申请表》未寄至珠航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时间将以珠航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实际收到《申请表》之日为准。
(四)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按照《条例》第42条规定执行。
三、监督方式与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珠航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向交通运输部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运输部行政复议办公室:010-65292614,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法制司(行政复议办公室);邮政编码:10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