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珠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珠航局)编制了《珠江航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珠航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珠航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办事程序、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2.珠江航运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
3.珠江航运行业标准、规范;
4.珠江航运行政许可项目、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面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5.珠江航运行政处罚的项目、依据、标准、程序、监督部门;
6.珠江航运发展规划;
7.珠航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
8.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航运建设和运输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情况;
9.干部任免、公务员招录和公开选聘等干部人事管理情况;
10.行业精神文明、珠江航运文化建设情况;
11.廉政制度建设情况;
12.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和受理、办理情况;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珠江航务政府信息,以及公开人认为可以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珠航局公开珠江航务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http://www.zjhw.gov.cn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设立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珠江航务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公开人申请获取主动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珠航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应当填写《珠江航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在珠航局网站下载,也可直接到珠航局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领取。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可通过信函申请,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也可到珠航局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现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珠航局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珠航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根据情况,答复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工作机构:珠航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63号
邮政编码:510110
联系电话:020-83315933
传真:020-83315928
四、监督与保障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珠航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举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联系电话:010-65292528,传真:010-65292534,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81号,邮政编码:100081。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珠航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提交途径:珠江航务管理局,联系电话:020-83315933,传真:020-83315928,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63号,邮政编码:510110。